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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3/6/15 18:30: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  查看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 号)要求,福州市教育局(榕教综〔20232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实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

二、招生对象

招收户籍关系在本招生片内,两证统一(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确实以户籍所在地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年满六周岁20178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以及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日程

(一) 616日至30日,新生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二)73日至5日上午9:3011:00,预报名成功的片内生到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712日,在“榕教之窗”系统通知片内生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四)818日至20日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携带政策规定材料到学校报名。

①未预报名的片内生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预报名的原因并进行补报名,学校核实后予以接收。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未预报名的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登录“榕教之窗”系统进行补报名,到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应携带户口簿及相应材料。学校统一汇总报教育主管部门复查。

(五)822日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学生按学校通知时间到校注册。

 四、划片范围:

东街28号福建省少儿图书馆、东街38号福建省日报社宿舍、东街68号居民楼房、东街78号居民房、东街80号福建省日报社宿舍、东街82号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及宿舍、东街53号化建宿舍、东街57号汽配宿舍;三牧坊3号居民房、三牧坊4号居民房、三牧坊5号福州第一中学宿舍;本德弄2号福州电信宿舍;孝义巷10-16号居民房;竹林境11号居民楼房;卫前街11号冠城三牧苑(执行鼓楼区教育局2015年公布的福州实验小学和鼓楼区井大小学两校共同分担的入学政策,由鼓楼区教育局公开摇号派位,820日报名)

五、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所需证件材料

预报名成功的片内生到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由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父母之一)到校核查。应提供父母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本居民户口簿,除带齐所有居民户口簿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若发现户口、房产证、年龄等弄虚作假或属在学学生者,取消录取资格。

1.自行从学校网站下载《一年级新生登记表》《学生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据实逐项填写,并于报名当天带来审核。

      2.片内生:监护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常规体检报告(三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原件。

      3.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监护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相关材料、新生常规体检报告(三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原件。

七、备注

1.“榕教之窗”预报名请登录“e福州”中的“教育公共服务”。具体流程请关注福州市教育局通知。

2.特别提醒:复印件统一用A4纸,报名时家长提前问清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与社区(居委会)。

咨询电话:87625868

附件:

1.  附件1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doc

2. 附件2 一年级新生登记表.doc

3. 附件3 《学生基本信息表》.xls

4..附件4 《学生基本信息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doc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

                                     20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