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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收费校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4 17:14: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  查看次数: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2017年春季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通知》(闽政办[2008]65)、《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闽教监[2008]14)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6]56号)的规定,我校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取消收费义务教育借读费的政策,同时从2016年秋季起对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

按照榕价费【201533号文件精神,经本校校务会议2017222日研究,现将2017年春季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簿籍费:

一年级 12.65    二年级 12.65

三年级 12.65    四年级 14.95

五年级 14.90    六年级 14.90

 

 

                                 校长:王国光

 

2017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