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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3/15 14:15: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  查看次数:

关于公布第一批省属学校“平安校园” 等级创建达标单位的通知

闽教安[2016]4号

 

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2014年以来,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教育工委)、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2015年12月,在学校自评、上级主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省综治办、省教育厅(教育工委)、省公安厅组成考评验收组,对申报“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达标单位的10所省属学校进行了考评验收,确认福州大学等10所学校为“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达标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达标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不断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尚未通过考评验收的学校要以达标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创建力度,严格创建标准,认真自查自评,力争尽早通过考评验收。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公安厅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第一批省属学校 “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达标单位

  一、5A级平安校园

  福州大学

  福建江夏学院

  福建第二轻工学校

  福建科技学校

  福建师大附小

  福州实验小学

  福建理工学校

  二、4A级平安校园

  福建工业学校

  福建省金山幼儿园

  福州大学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