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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14—2015学年福州市少先队“少年先锋章”、“先锋队课”、“先锋大(中)队”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3/24 22:12: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  查看次数: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讲话及李源潮副主席在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5周年与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员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办发〔20142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福州少先队“先锋行动”,活跃基层少先队组织,福州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福州市“少年先锋章”、“先锋队课”、“先锋大(中)队”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项目

(一)福州市“少年先锋章”

1.内容:积极参加福州少先队“先锋行动”,在争创“先锋大(中)队”和开展少先队活动课实践中表现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活动,具有良好道德品质,事迹感人,是同龄人的学习榜样,在少先队组织中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要求:(1)在“手拉手”、“雏鹰争章”、“红领巾心向党”、“民族精神代代传”等少先队品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及优秀少先队集体中的先进个人典型;(2)在省少先队“先锋行动”中获得“少年先锋章”,或在“先锋课堂”、“先锋大(中)队”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典型。

(二)福州市“先锋大(中)队”

1.内容:以“双百”人物、先锋模范人物为主题命名先锋大(中)队,积极挖掘各类型先锋人物的精神内涵,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总书记提出的16字要求,在队员中广泛开展学先锋、学榜样教育。

2.形式:争创活动应以“三进”活动为载体,形式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密切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发挥区域优势与特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先锋”教育模式。

3.要求:(1)申报市级“先锋大队”的学校少先队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具备在大型活动中完成各项任务的能力;在各中队全面开展“先锋中队”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按要求开设并落实好每周一节少先队活动课,成立教研组,制定实施计划,开展课题研究,形成具有一定辐射面和影响力的成果。(2)申报市级“先锋中队”的集体,具有较强凝聚力和良好精神风貌,在少先队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先锋行动”中能充分挖掘先锋人物身上的优良品质和精神,引领队员健康成长;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课实践,每周坚持上好少先队活动课,善于提升总结,取得一定成绩。

()福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内容:(1)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切实了解少年儿童的需求和愿望,积极推进“手拉手”、“雏鹰争章”、“红领巾心向党”、“民族精神代代传”、“红领巾相约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先锋行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2)个人或所在单位获得省少工委“先锋课堂”、“先锋大(中)队”表彰以及其他县(市)区级或县(市)区级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综合荣誉,或在某方面事迹突出、有特殊贡献者。

2.要求:(1)正式聘任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和少先队专职干部,任职须3年以上;(2)参加市级以及市级以上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少先队辅导员优先推荐;(3)富有开拓创新意识,认真研究新时期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在少先队学科建设,少先队工作理论研究、论文撰写方面取得一定成果;(4)受表彰的辅导员享受福州市先进班主任各项待遇;(5)推报人选应兼顾大队辅导员和中队辅导员两个类别。

二、推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少年先锋章”队员材料要求:(1)“福州市‘少年先锋章’队员推荐表”(附件2);(2)参与“先锋行动”少先队活动课等少先队活动的照片6张;(31000-1500字主要事迹。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按“汇总表”顺序编号,每位候选人一个独立文件夹,以“编号+校名+姓名”命名,统一汇总拷贝到DVD光盘,图片为jpgjpeg格式)。

2.申报“先锋大(中)队”材料要求:(1)“福州市‘先锋大(中)队’推荐表”(附件2);(2)争创“先锋大(中)队”活动方案;(32000-3000字主要事迹;(4)先锋行动活动照片8张;(5)其它特色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按“少年先锋章”队员的电子材料要求,统一汇总到DVD光盘)。

4. 申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材料要求:(1“福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附件2);(2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和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候选人事迹材料和简介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复核盖章;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

(二)时间要求

所有推报材料请于325日前上报到少先队大队部,逾期视为放弃。

上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