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书香少年”评选方案稿
发布时间:2014/2/24 11:27: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 查看次数:
关于在2013-2014学年度进一步开展课外读书和
评选 “书香少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关工委
福建省读书援助协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关工委德育中心
二、活动对象
面向全省各地中、小学生(含中职学校学生,下同)。可由学校统一组织也可由学生自主报名参加。
三、评选目的
“书香少年”评选旨在推进书香校园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动员广大中小学生自愿参与丰富多彩的课外阅读活动,争先创优、树立榜样,形成浓厚的读书氛围。
四、评选原则
(一)“书香少年”评选主要是促进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和阅读水平的提高,激励学生对阅读的热爱和追求,引领广大学生多读书、会读书。
(二)年龄在8-16岁,爱读书,课外阅读量大;有较强的阅读理解能力,对书有独特的解读与感悟,勤于思考。
五、奖项设置
(一)书香少年:对于积极参加读书活动、阅读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书香少年”奖项;评选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中职学校)两个组别进行。校级书香少年一等奖为参加人数的百分之三,二等奖为参加人数的百分之六,三等奖为参加人数的百分之十。
(二)优秀阅读指导老师:对于积极指导学生参与阅读评选活动,成绩优异的教师授予“优秀阅读指导老师”奖项。
(三)书香班级:对于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阅读评选活动、成绩优异的班级授予“书香班级”奖项。
(四)优秀阅读学校:对于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阅读评选活动且参与人数多、活动成效高的学校,授予“优秀阅读学校”奖项。
(五)特别奖:在荣获各县、市级优秀书香少年的学生中,按比例选拔100名,集中参加省里的现场比赛,从中选出10名优胜者授予“十佳书香少年”荣誉称号,并入围中央电视台《读书》栏目“中国读书少年”福建赛区选拔赛。
六、评选办法
(一)以得分高低为序分别评出书香少年、优秀阅读指导老师、书香班级、优秀阅读学校等各奖项。
(二)每位参赛选手列出自已最熟悉的10本课外阅读书目,并以“我的一本课外书”为题,进行1-2分钟的演讲;接着由评委提问,选手当场作答;时间约为2-3分钟。评委根据演讲与作答情况进行打分,按分数排出高低。
(三)“十佳书香少年”通过集中福州现场比赛的方式评出(具体办法另定)。
(四)具体采取层层评选推荐的方法进行评选。
1.“书香少年”、优秀阅读指导老师和书香班级初评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书香少年”各奖项、优秀阅读指导老师(为参与教师总数的百分之一至五)、书香班级(为参与班级总数的百分之十)的推荐表(见附表一、二、三)和优秀阅读学校申报表(见附表四)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
2.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认真审核并将上述推荐表、申报表汇总到各设区市教育局关工委。
3.各设区市教育局关工委组织评选后,于次年2月底前将所辖的“书香少年”、优秀阅读指导老师、书香班级、优秀阅读学校的评选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关工委。
4.省教育厅关工委将在每年的
七、奖励办法
(一)所有获奖者均可得到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 各级“书香少年”一等奖获得者及参加省比赛的优秀选手均可获得价值100元的奖品。
(三)“十佳书香少年”可获价值1000元的奖品。
(四)优秀阅读指导老师获邀参加全省读书经验交流会,并免费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有关阅读培训。
(五)优秀阅读学校可获赠一定数量的新书。
(六)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
八、“书香少年”活动办公室设在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8楼。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
附件一:“书香少年”推荐表
附件一:
“书香少年”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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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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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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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喜欢 的十本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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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特点 及阅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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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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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家)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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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
本次演讲的 主题和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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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评 分 |
评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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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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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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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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